海丰社管委多举措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
为践行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”重要理念,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,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海丰社管委多举措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,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。严格审核审批程序,应保尽保,应退尽退,强化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。7月份海丰社管委完成低保人员救助标准的调标,并将符合专项救助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
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。将与农场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沪籍的配偶、子女及遗孀,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,及时纳入低保管理。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重残、重病患者,符合申请条件的,参照“单人户”纳入低保,做到“应保尽保”。
用心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。主动发现、主动救助,及时排摸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,告知可以享受的救助内容和标准,保障特困人员吃、穿、住等基本生活需求。对特困人员做好动态管理,落实供养需求。目前共有14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。
爱心开展困境儿童救助。定期走访看望居民区内2名困境儿童,了解困境儿童的动态,关注困境儿童的成长,信息动态管理,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、医疗、教育等社会福利,做好困境儿童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。
暖心开展临时救助。对因火灾、交通事故、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个人对象、家庭对象,符合申请条件的实施临时救助,优化临时救助流程,简化审核审批程序,紧急情况的“先行救助”,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、紧迫性、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。
全心开展残疾人证“跨省通办”。认真组织落实,积极受理残疾人办证“跨省通办”工作,做好农场户籍残疾人、外省市户籍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,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办实事、做好事。
持续低保专项治理,完善发现机制。持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工作,巩固专项治理成果,集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。强化主动发现、主动服务,实现救助从“人找政策”向“政策找人”转变,推进“政策顾问”,主动寻找和发现潜在困难对象,确保兜底保障“不漏一户、不落一人”。
社会救助是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,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。接下来,海丰社管委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、优化社会救助流程、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,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,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、难、愁、盼问题,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(丁万清)